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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投资总金额(含制造安装与基本主材,不含洁具、灯具、锁具、拉手、窗帘、活动家具、电器) 中档偏下装修制造安装工程约70%主材约30%; 中档装修制造安装工程约65%主材约35%; 高档装修制造安装工程约55%主材约45%。 2.整个房屋按常规功能装修,以中档装修局部投资比例如下(含相应主材): 客厅(含阳台,匹配中档瓷砖)约占22%; 餐厅(匹配中档地砖)约占10%; 厨房(匹配中档地砖、橱柜)约占17%; 卫生间(含主、次卫,匹配中档瓷砖)约占7%×2=14%; 主人房(匹配中档复合地板)约占15%; 书房(匹配中档复合地板)约占10%; 小孩房(匹配中档复合地板)约占12%
装修投资总金额(含制造安装与基本主材,不含洁具、灯具、锁具、拉手、窗帘、活动家具、电器) 中档偏下装修制造安装工程约70%主材约30%; 中档装修制造安装工程约65%主材约35%; 高档装修制造安装工程约55%主材约45%。 2.整个房屋按常规功能装修,以中档装修局部投资比例如下(含相应主材): 客厅(含阳台,匹配中档瓷砖)约占22%; 餐厅(匹配中档地砖)约占10%; 厨房(匹配中档地砖、橱柜)约占17%; 卫生间(含主、次卫,匹配中档瓷砖)约占7%×2=14%; 主人房(匹配中档复合地板)约占15%; 书房(匹配中档复合地板)约占10%; 小孩房(匹配中档复合地板)约占12%。
装修预算较为科学的分配比例为家电20%,家具25%,基础装修20%~25%,主材25%~30%。对于基础装修与主材的支出比例一般为1:1或者是1:1.5。 以一间125平方米、三房两厅两卫为例,中档装修的费用在20万元左右,这其中,家电占去约4万元,家具的开销在5万元左右,余下的11万元则全部用于硬装,包括基础装修的费用为4万元~5万元,主材的支出占到5万元~6万元. 现在一般是装修、厨卫占50%,家具占30%,家用电器及其他占20%比较多。 省钱原则:够用即可。 一、从用料的选择中省钱 二、从购料的途径中省钱 三、从设计的优化中省钱
具体如下:办理继承过户手续:1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2公证处公证.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3房管局过户.身份证、房产证、公证文书、完税凭证4税费.公证费2%、契税1.5%、评估费0.5-1.0%以及其它少量费用.继承分配比例,原则上按五人平等分配.1三个儿子已死亡,直系血亲后代可以代位继承.没有直系血亲后代的,需减少继承人数.2三位儿子已结婚,儿媳对老母亲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增加继承人数.
确定资金分配比例家装,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支出的项目也非常得多,这就要求业主在装修前先确定各个部分和项目的资金分配比例。一般来说,家居装修有四大块支出:装修部分(包括厨卫设备);家具部分;家电部分;装饰部分。这四大部分在家装总投资里占有多大的分配比例,现今有很多说法。有的认为装修、厨卫占50%,家具占30%,家用电器及其他占20%;也有的认为,装修与家具、家电配套的投资比例应该在1:1或1:2之间。其实这些分配比例都只是相对的,当今家装行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确定的标准。由于职业、个性、喜好等不同,因此消费者对家装投资的分配比例也不可能相同。但是,消费者依然可以把大家比较认可的比例,作为预计家装投资,控制家装总支出的一个计算依据。在确定完这四大块的一个基本支出比例之后,业主就可以进一步地确定每一块下面各个具体项目的开支了。通过对家装具体支出项目一一列表,业主可以清楚知道自己需要购买的商品明细,因此只需要到市场咨询价格,就可以对家装的花费胸有成竹了。这样在家装过程中,只需要有针对性的控制,那么家装的总造价就不会超出原先的预计。细化装修程序业主在确定各项资金分配比例之后,在装修过程中,还需要将预算执行到各个环节,严把开支关。当前,一般家庭装修,包括装修公司完成的部分和消费者自己购买的部分。装修公司完成的部分包括:基础装修、设计部分和相应的水电改造费用。当前,这一部分的支出,消费者只需多找几家不同类型的装修公司,通过比较它们的报价来确定适合自己价位的装修公司。基础装修,这是家居装修必须进行的项目,这部分只占家装总费用的一小部分;设计部分,是体现风格和品位的项目,但是也不能一味地增加设计项目;一般来说,新房水电改造少一些,旧房就多一些,越旧的也越多。在这个环节,业主一定要控制设计项目,特别是开关、插座和灯具的数量。希望对你有帮助
律依据是《继承法》规定: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