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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平面沟通 商榷 确定无误 付款设计费用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不定2立面 顶面 到 地面的图纸 商榷 修改确定 付余下的设计费用 如果设计费用包含 设计师现场施工监督 后期软装陪购 可以 施工图纸确定 可先付设计费用的百分之五十施工接近尾声 百分之三十软装选购结束 百分之二十具体付费情况 比例 还是业主自行和设计师协商 模式没有固定
这个一般都有合同的,签了合同就要先支付一部分,因为现在骗方案的太多了,设计师也没办法,都按规矩办事儿最好。下面是合同中设计程序或者说付款阶段的部分:(斜体字都是我备注的,合同中不会出现)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一般小项目我们都是50%,设计费超过10W的可以酌情减到30%)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一般是30-50%)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一般是10%)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家装设计如果是要单独收取设计费的话,目前绝大部分的设计公司或者是设计工作室的做法,都是需要业主先交付一定的定金,然后才会真正的开始设计。我非常的赞成@SunLau 的观点,如果如果承诺你到中期或未期交钱,这类设计师就忒不靠谱了。由于目前很多的免费设计盛行,所以很多的业主不太知道真正付费设计,名义上是收取了设计费,而绝大部分很多时候,是节省了部分的钱。当然這点我這里不去细说了。至于设计费一般是在什么阶段交付,這个涉及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先交定金还是先设计,前面说了,基本上付费设计而言,都是需要先交付定金,至于整个设计阶段的付款比如和要求,一般是分三四次不等,這个每个设计公司都不相同,业主也是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提出要求,大家协商一致。
1、没有明确设计师。先撇开施工不说,对设计师缺乏了解,甚至没有明确设计师是谁,只约定收费标准,最终业主对设计图、设计效果不满意。虽然,业主可以要求设计师修改、重做,但 是,修改次数是有限制的,超过次数的另行收费。修改后,业主仍不满意的,如果不想浪费设计费,就只能凑合凑合;如果担心装修效果的,要么继续交款、要么解 除合同。此时,业主要求退还设计费、定金的,一般会被装饰公司拒绝,当然也有例外,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设计费、定金可退,或者事后双方协商一致可退。2、施工费超预算。设计方案出来后,再看工程预算书,施工费远远超出预算,这种情形下,业主认为即便减去下定时对方承诺的种种优惠,还是不划算、还是超预算,这种情形下业主要 求解除合同,退还设计费、定金的,一般会被装饰公司拒绝,当然也有例外,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设计费、定金可退,或者事后双方协商一致可退。3、见异思迁。业主原本看好了A公司,定金也交了,但是通过市场调查、深入研究、朋友介绍等等,发现B公司价格更便宜或者工艺更好,这种情形下业主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设计费、定金的,一般会被装饰公司拒绝,当然也有例外,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设计费、定金可退,或者事后双方协商一致可退。4、其他原因。原 本打算装修自住,现在又不打算装了,房子准备出售,或者工作调动、资金周转困难等等原因,导致暂时不打算装修的。千万不要以为对方什么事都没做,你就可以 理所应当的把钱拿回来,不管你的退款的理由多么正当、多么充分,一样会被拒绝,当然也有例外,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设计费、定金可退,或者事后双方协商一致可 退。上面这几个例子是比较常见的,装修第一坑遇到逼单怎么破,方法很简单就是反向思维!首先,明确装修意向,想好了再开始。其次,多考察几家装饰公司,对公司资质、施工工艺、选用材料、服务售后等进行比较。再次,设计之前先看预算,对比工价、单价、材料品牌、等级,对预算做到心里有底。最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设计师,充分沟通,满意之后再签订书面合同。总结完毕,跳过装修第一坑的关键就多比较、多沟通,考虑清楚再下定,不要本末倒置的为了优惠轻易下定。当然也有例外,就是你遇到的设计是极好的,非常符合你的要求,或者有钱的小主,想怎么任性都可以!很多人不理解,交了定金为什么就不能退?因为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订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定金具有法律效果,对应的是定金罚则,交款方反悔的定金不退,收款方反悔的定金双倍退还,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所以,业主反悔要求退定金的,商户是可以拒绝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免费设计”却交了5000元订金“多位金牌设计师参与,全程免费量房、验房,出平面方案,初步报价……”想要装修房子的人,如果在网站上看到这么优惠的宣传肯定都会动心。家住市区惠日桥的胡先生就因为看到类似的广告动了心,最终惹上了官司。胡先生称,今年年初,他在浏览绍兴本地一个网站时看到,有装修公司打出了“免费量房、设计和预算”的旗号在搞活动。他想起自己位于稽山庄园的房屋也该装修了,就联系了这家装修公司。前期,双方谈得很融洽,说好工程款为30万元。而胡先生根据装修公司要求,向其交付了5000元订金,并约定装修后这5000元订金可直接抵用15000元工程款。之后,装修公司来量了房,也出了设计图,只是双方在预算报价上有了分歧。由于装修公司的报价超出了胡先生的接受范围,胡先生不干了,可想要回那笔订金却成了难事。胡先生认为,双方既然未签订装修合同,也未实际施工,等于未形成装潢关系,装修公司理应返还那笔订金。可对方却拒不退还,理由是:那笔款项是设计费,既然设计方案已出,就应该付款。不是说好免费量房、免费设计和预算的吗?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胡先生感到很愤怒,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他把这家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归还5000元订金。没有免费“馅饼”,这笔钱要付那么,“免费设计”到底是不是免费的?在庭审中,这家装修公司辩称,网站刊登的免费量房、免费出平面方案、免费设计咨询、免费做预算的活动他们是参与的,但活动有一个前提:如果设计后由他们公司施工,这5000订金可抵工程款15000元,但如果不是他们施工,则出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是要收费的,也就是说,这笔5000元订金其实是弥补设计费用的。装修公司指出,在设计过程中,胡先生不断要求增加工程量,所以他们所出的设计图实际上是专门为胡先生量身打造的,他们为之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如果设计项目最终由他们施工,设计是免费的,但如果不是由他们施工,5000元订金用来弥补设计费用也不为过,而且实际产生的设计费远远不止5000元。这笔订金究竟能不能抵设计费?日前越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认定的关键还是在“订金”收据上。法院认为,胡先生交付了5000元订金,但装修公司所出具的收款收据上注明的是“设计订金”,也就是说双方已经就装修设计事宜形成了口头的承揽合同关系。而装修公司制作的设计图纸中包含了业主自己的装修意见和相关草图,但同时也是设计方劳动成果的反映。因此,尽管胡先生认为该设计免费,但从收款收据上看,该设计并非免费项目,且装修公司制作的施工图已经超出了活动宣称的免费内容,实际上已给出了效果图和施工图纸,已经在履行合同义务。综上,法院最终判定这5000元订金不予返还。“其实天上不会掉‘馅饼’,免不免费最终还要看白纸黑字。”对此承办法官说,装修是眼下的热点,很多装修公司为了吸引眼球,往往打出“免费”的广告,这容易让消费者误解。如果合同意识不强,就很容易发生“鸡飞蛋打”的情况。该法官说,这个案子消费者亏就亏在收款收据上写着“设计订金”几字。他提醒说,作为消费者碰到这样的事,一定要明确收条的性质,交这笔钱究竟是干什么用的,到底哪些是免费项目,最好书面写清楚。
(何先生预付了24000元作为装修设计合同款。) (长沙市民何先生对与东易日盛签订的设计合同中“设计费不予返还”条款提出质疑) 网友发帖投诉:湖南长沙东易日盛(国际家居设计馆)设计费不退还 红网长沙11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康希)买完东西退换货是常有的事,不过换作是装修设计,退“货”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最近,市民何先生与长沙东易日盛国际家居设计馆就设计费退还问题产生了分歧,为此他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上发帖,想要咨询解决办法。 双方矛盾 整体设计费退还20%合不合理? 今年9月,何先生来到位于韶山南路的东易日盛国际家居设计馆,委托公司给自家一套200平的房子做装修设计。在与一位副主任级别的设计师谈定签约后,何先生预付了24000元的设计费。 何先生介绍称,前期的设计事宜都是儿子在跟公司沟通,直到准备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再次来到东易日盛门店,想要详细了解设计效果以及装修预算方案,结果却让何先生萌生了终止合同的念头。“设计师只是简简单单地给我做了一下报价说明,并在她的电脑里用软件看了下装修的预计效果。”何先生说道。 让何先生更为接受不了的是,在打算对装修方案里的项目进行调整时,设计师“不保证后期效果”的说辞彻底让何先生觉得是“一个坑接着一个坑”。 之后,何先生便提出想要终止装修合同。“公司花费了人力物力做设计,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何先生告诉记者,“协商后,公司答应只退还20%的设计费用。”何先生认为装修公司的这一决定不合理,于是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 公司回应 设计费退还事宜需由集团总部决定 近一个月,何先生多次与长沙东易日盛国家家居设计馆进行协商,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今日上午,记者跟随何先生来到门店,该店店长王经理回应了此事。 王经理表示,对未能在装修服务中给客户提供好的体验表示抱歉,期间也提出愿为何先生更换设计师,直到何先生对设计满意为止。 而在谈到设计费退还问题上,王经理告诉记者,根据东易日盛设计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对于类似何先生的情况一般都会采取“设计费不予返还”的决定。并且集团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直营模式,每一笔交易都直接上报至总部系统,因此对于设计费退还比例甚至能不能退还问题,分公司没有权利决定,需由总部认定后给予回复。 “最晚下周三,公司总部会给最终答复。”王经理称道。而何先生也愿意在协商结果出来后,视情况做下一步打算。 权威意见 设计费退还金额认定可向法院提起上诉 就装修设计而言,何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早前,红网记者在“装修违约金完全按合同执行?律师称应参考实际损失”这一报道中,向红网联动律师、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忠军进行咨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业主和装修公司方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关于违约金额认定的上诉。 而对于何先生这一案例,颜忠军律师也给出了意见,“若双方对退款金额不能达成一致,业主也可解除《设计合同》,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设计费,返还的具体金额由法院综合本案实际情况酌情确定。”